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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进行扫黑除恶,净化农村社会环境

来源:玉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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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通知》指出,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齐抓共管,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从“打黑除恶”到如今的“扫黑除恶”,虽一字之差,但体现的是党中央关于社会安全稳定治理的惩戒力度,以扫替打,加大覆盖面,清扫力度,让各类罪恶势力无所遁形。

现在的生活已经越来越好,人民对于生活质量、人生安全的期待值也越来越高,国家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具有很强的时代针对性,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阶段,中国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一次补齐“短板”式的专项行动。此次专项斗争,由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作出重要指示,重视程度前所未有,且重点谈到了针对基层贿赂官员、把持政权,操纵基层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村霸”等黑恶势力的扫黑除恶行动。由于我国基层扫黑除恶战线,特别是农村战线的基础条件相对比较薄弱,给了当地黑恶势力猖獗的资本与勇气,且极易与腐败官员相勾结,为其提供“保护伞”,导致利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干扰和操纵村(居)“两委”换届选举、阻碍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等严重扰乱基层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因此,基层“拍蝇”除恶势必要与反腐斗争相结合,强化农村重点人员的摸排核查力度,全面掌握“村霸”等恶势力的盘踞情况;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除恶务尽”的处理原则,坚决铲除各类黑恶势力的威虎山,坚决拔出“腐蚀官员”构筑的保护伞,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生存空间,最大力度惩治干部队伍腐败分子,一边扫除一边治理一边规建,让国家治理体系的神经末梢、政权组织的边缘、社会治理最为薄弱的地区逐渐强大起来,拉进党中央治理决心与普通大众信心的距离,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加大黑恶势力的紧张感、痛苦感、危机感,达到标本兼治,实现全面依法治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