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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屏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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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出击    依法严厉惩治黑恶势力

长效常治    制度化推进行业清源

――玉屏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纪实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玉屏法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六个围绕”开展工作,及时完成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切实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政治责任,依法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六清”行动,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为努力把玉屏建成最平安的县份之一贡献新的力量。

  坚持依法严惩,确保精准打击。依法严惩黑恶案件、九类案件,对涉黑涉恶案件实行一案一专班,均由院长、分管副院长担任案件审判长,一起涉恶案由院长亲自承办,确保案件精准审理。2018年以来,玉屏法院共办理涉黑案件1件15人,涉恶案件2件16人,涉保护伞案件1件3人,共计4件34人。3件涉黑涉恶案件已生效,2件涉恶案一审审结后生效,1件涉黑案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1件涉保护伞案件正在审理中。办理九类案件39件144人,审结36件129人,3件15人正在审理之中,已结案件均已作出有罪判决。

  坚持深挖彻查,做好案件自查。坚持刀刃向内,组织全院干警和全体党员开展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自查,落实承诺制度,签订无涉黑涉恶及不充当“关系网”“保护伞”承诺书。与纪检监察机关建立双向线索移送机制,在办案过程严格落实涉黑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机制,要求干警发现干部违法违纪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延伸审判职能,加强综合治理。加强扫黑除恶知识的宣传、督导,营造扫黑除恶治乱的声势。通过宣传标语、宣传短片营造浓厚氛围,向社会各界宣传严惩涉黑涉恶犯罪行为及举报电话、举报地址及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鼓励群众踊跃举报线索,落实群众线索举报奖励机制,营造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参与度。通过对联系村村民、乡镇干部、学校、社区上扫黑除恶专题法治课进行培训,发放宣传资料,专题考试及督导等方式,提高政策知晓率。以案释法促宣传,通过对九类案件、毒品案件,在玉屏电视台、微玉屏庭审直播方式进行宣传,观看点击量达26万余人次,提高民众的法治意识,威震犯罪分子的同时,有效预防犯罪。

  加强自身组织建设,参与基层组织建设。以队伍建设为抓手,院党组加强干部教育管理,严格落实中央、上级党委和上级法院的规定。积极参与基层组织建设,与组织部门对村居“两委”人员背景联合审查,严防黑恶势力侵蚀基层政权,联合县委组织部对全县村居“两委”人员背景进行了刑事前科排查5次,审查人数1181人次。

  建机制战疫情,积极开展“六清行动”。疫情期间,在全市率先通过多方远程视频开庭审理了向某等9人、杨某等7人涉恶案,异地审理田某等15人涉黑案。实现了移送线索反馈清零,全力开展伞、网清除行动。充分发挥本院千案排查机制,通过在办案过程中积极引导被告人举报线索,发现保护伞线索1条已移送处理。对判处被告人的罚金、没收财产及追缴违法已执行到位金额13,414.28元,“打财断血”工作取得成果突显。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开展行业清源行动。在发现行业监管漏洞、加强行业监管方面,通过发司法建议、工作建议协同联动,强化社会综合治理合力。共向五家单位发出司法建议3条、工作建议2条,建议均已得到采纳。

  积极探索,建立“123”长效机制。即:建立一个机制为“千案排查机制”,由承办法官逐案排查、当事人提供涉“黑恶乱”线索;强化两个责任:党组成员根据职责分工,人人有责,通过层层传导压力,形成协作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扫黑办成员,人人有责,扫黑办案件组、综合组、宣传组、督导组、打财断血组成员根据各小组的职责切实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实现三个同步:涉黑涉恶案件办理与破网打伞、打财断血同步启动。涉黑涉恶案件,审委会委员同步参与指导。涉黑涉恶案件、九类案件庭审与宣判过程,融媒体同步直播。如本院审理了社会关注较大的被告人陈某某等16人聚众斗殴罪一案,该案庭审过程在微玉屏、玉屏电视台同步直播,观看点击量达19万余人次,通过该案的审理,既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亦起到法制宣传、预防犯罪的良好社会效果。通过千案排查机制,我院共排查出11条线索,已移送县扫黑办及县公安局,该机制已初显成效。通过对九类案件、毒品案件庭审通过电视台及网络媒体进行直播,提升震慑威力,发挥预防犯罪功能。

  总结经验,建立黑恶案件审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原则的“112211”机制。通过庭前提讯被告人时加强向其宣传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教育、感化被告人,积极与公诉人、辩护人沟通,进一步提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涉黑涉恶案件中的适用,在总结经验中建立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原则的“112211”机制。审理的3件涉黑恶案件,既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又对罪行较轻,有认罪悔罪表现的被告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严格贯彻了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深打透的精神,减少了社会对抗,通过认罪认罚从宽,使被告人从内心认罪悔罪,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效果较好。该项制度的建立及取得的成效亦获得市扫黑办督导组、市中院的高度评价。审理的向某等9人涉恶案中有5人全案认罪认罚,2人部分罪名认罪认罚。杨某等7人涉恶案7名被告人全部认罪认罚,田某等15人涉黑案中,8名被告人认罪认罚,2件涉恶案被告人均服判息诉,1件涉黑案中8名认罪认罚的被告人均服判息诉。通过认罪认罚从宽,被告人真诚悔罪,认罪伏法,争取好好改造,早日回归社会。通过认罪认罚依法保障被害人合法权益,法官积极引导被告人认罪认罚积极退赔,获得被害人送锦旗致谢。如在审理杨某等人涉恶案时,主审该案的田孟华院长认真研判案情,通过庭前讯问被告人了解其心理状态,庭前及庭审中均积极向被告人宣传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终所有被告人均当庭认罪认罚。因为被告人认罪认罚,经法官做工作后,被告人家属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修复了社会关系,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被告人家属积极主动地退赔了被害人陈某林损失5.6万元,陈某林对此十分感激,因为法官秉公执法,让被告人家属主动退赔,避免了其与被告人矛盾的激化,为此陈某林送锦旗致谢。

  坚持脱贫攻坚与扫黑除恶工作相结合,通过法制帮扶促宣传。利用精准扶贫,帮扶干部多次到联系帮扶村进行扫黑除恶知识宣讲,并以村民组为单位开院坝会进行宣讲。通过发放扫黑除恶应知应会手册并对其中内容进行宣讲及在帮扶户家中张贴致全县人民群众的一封信等方式宣传扫黑除恶知识。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院长田孟华同志多次深入田坪镇金竹村、庆寨村、玉露村召开全体村干部、村民组长党员大会、走访帮扶户等,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讲活动。开展的法治扶贫“六个精准”被《贵州改革》、省委组织部、多彩贵州网宣传报道。对于影响脱贫攻坚、乡风文明的毁坏财物的案件通过巡回审判进行法制宣传。如在田坪镇侗族风情园鼓楼广场巡回审理一起南门村村民毁坏“组组通”道路的故意毁坏财物罪一案,该案庭审过程在玉屏网、微玉屏同步直播,近4.5万人在线观看,田坪政府、各村村支两委、驻村干部、党员代表、群众共六百余人到现场旁听。新华社客户端、贵州电视台《新闻联播》亦对该案作了正面报道。通过该案审理,教育引导民众协调各方力量,加强综合治理,实现南门村的“由乱到治”,让12名被告人认罪、悔罪并感党恩,较好地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延伸审判职能,积极推进矛盾多元化解,实行一站式解纷争,通过化解矛盾纠纷,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建设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实行纠纷诉前过滤,引导纠纷诉前调解。为当事人提供纠纷调解、诉讼引导、法律咨询、法治教育、判后答疑等“一揽子”法律服务,实现矛盾纠纷“四重过滤”。大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支持法庭工作,选任2名人民调解员,化解矛盾79件,玉屏县委、政府为我院选任了4名人民调解员,化解矛盾8件。在各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及扶贫安置点设立法官工作站、法官工作点,共设立法官工作站8个,法官工作点103个。设立“园区法庭”,并打造以园区法庭为纽带,连接管委会、综治站所、村居两委、企业商会、调解组织的多元解纷新平台,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保障、多方参与、司法主推”的诉前纠纷化解体系,专门化解涉开发区企业矛盾纠纷和涉民工纠纷,为劳动者维权,为企业减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服务“六保六稳”工作大局,助推园区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园区法庭十月底成立伊始,便迅速化解了16起涉及民工人数众多的劳动争议纠纷,有效防止了群体性事件和信访案件的发生,化解了重大风险。

  玉屏法院将继续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线索排查方面,发挥好千案排查机制,在预防黑恶势力犯罪方面,发挥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在黑恶案件审理方面,发挥好《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审理工作制度》、认罪认罚“112211”机制,通过对长效机制的贯彻落实,确保黑恶案件依法及时精准审理,将“六清”行动进行到底,通过依法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提供安定的社会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