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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屏救援大队依法查处一未经消防许可擅自投入使用商场

来源:玉屏侗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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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进冬季消防安全工作进程,保障辖区消防安全稳定,严厉整治辖区违法行为,近日,玉屏消防救援大队依法查处一未经消防许可擅自投入使用商场,责令其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15000元。

  督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位于玉屏侗族自治县平溪街道康华花园建材市场7栋2楼的一家具商场未经消防安全检查,获消防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针对这一违法行为,督查人员立即对现场拍照取证,并传唤场所负责人到大队接受调查。确定违法事实后,督查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之规定,责令该场所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15000元,同时要求该场所负责人立即补办消防审批手续,停业期间不得擅自投入使用,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