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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屏:巡察作风“后评估” 擦亮“利剑”不蒙尘

来源:玉屏侗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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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大家在测评表上如实打分,也请你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我们会如实将相关情况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近日,玉屏侗族自治县委巡察办到县投资促进局对十三届县委第十轮巡察第二巡察组进行作风纪律后评估,请被巡察单位给巡察组“挑刺”“打分”。

  为进一步加强巡察干部作风纪律建设,认真落实巡察干部队伍建设有关要求,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市级巡察机构在上下联动中更好发挥作用试点工作新建的《关于对市委巡察组作风纪律情况开展后评估的规定(试行)》精神,结合玉屏巡察工作实际,由县委巡察办统筹,组织对十三届县委第十轮交叉巡察组、涉粮专项巡察组的作风纪律情况作出评估,倒逼筑牢巡察权力制度约束“笼子”。

  “以前都是接受监督,现在通过这种‘角色互换’的方式,对巡察组进行严格的政治体检,很接地气也很管用,能达到相互监督、相互约束的作用,共同推动巡察工作走深走实。”被巡察单位的同志在后评估谈话时真切地说道。

  在具体工作中,该县委巡察办制定印发《玉屏县委巡察组工作作风纪律后评估工作方案》,重点围绕巡察组在进驻期间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遵守保密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内容,明确评估内容、评估方式、评估结果运用等,对十三届县委第十轮巡察及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作风纪律后评估。

  后评估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自我评估、问卷调研、个别访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努力实现“画像”精准、评价中肯。巡察组自觉对照清单认真进行自查自评,查找自身在执行党的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及时进行整改和纠正,确保巡察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推进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深入被巡察的4家县直部门、3个行政村,通过集中测评、个别访谈等方式,多渠道多层次了解县委巡察组驻地巡察期间工作作风、遵守纪律等情况,全方位检验巡察干部作风纪律。

  此外,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将评估结果作为巡察干部评先评优和优化巡察队伍、提高巡察干部能力素质的有效途径,做到以评促责、以评促改、以评促质,既拿“尺子”量别人,也拿“镜子 ”照自己,避免巡察“利剑”变成“双刃剑”。

  据了解,此次后评估共发放测评表96份,个别访谈12人,好评率100%。截止日前,未收到有关巡察组工作纪律和作风问题的反映。

  “开展巡察工作作风纪律后评估工作,能进一步增强巡察干部‘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责任意识,做到心有规矩、行有尺衡。”该县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县委巡察办将以更加严格、更加精准、更加规范的评估,促使巡察干部严守纪律规矩、不断提升自身能力,以不用扬鞭自奋蹄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推动全县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