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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屏:“三个一”管好“微权力”

来源:玉屏侗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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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玉屏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聚焦监督第一职责,针对基层“微腐败”背后存在的信息公开不透明、群众参与监督不广泛、制度规矩执行不严格等问题,以党务、村务、财务“三务”公开为切入口,切实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确保基层“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丰富一事公开渠道,强化信息透明。改变传统“三务”公开模式,探索开展“一事一公示”模式,采取图文并茂的方式,精选群众最关心的财务收支、项目建设、发展党员、低保评定、“三资”清理、疫情防控、村庄环境整治、“微腐败”典型案例等内容,做到详实具体、及时更新、“应晒尽晒”。积极推行“线上线下”公开相结合、必须公开与专题公开相结合、常规公开与综合性公开相结合的“双向互动公开”模式,不仅打破地域与时间限制,最大限度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还推动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融洽,社会更加和谐。

  建好一支监督队伍,强化能力保障。打通基层监督“最后一公里”,结合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严格把好村(居)监督委员会人选政治关、质素关、能力关,并将村(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村(社区)民生监督员“三员合一”,选优配强监督队伍。把“三员合一”人员纳入全员培训范围,聚焦“三务”公开疑点难点问题,围绕“小微权力”监督、集体“三资”管理、问题线索收集处置等内容举办村(社区)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专题培训班,切实增强履职本领。补齐“三务”公开网络监督短板,利用到村任职的“一村一大”优势力量,定期收集群众反馈意见建议,切实将培育青年能力与服务群众工作有效融合。2022年以来,全县村级监督委员会共开展监督检查200余次,发现问题20余个,监督质效大幅提升。

  完善一套管理机制,推动常态长效。以制度执行为抓手,制定《开展集体“三资”达到一定规模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提级监督”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指导乡(镇、街道)纪委制定完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对村级重大决策、重大活动、重大项目等村务流程予以规范,对公开不及时、不透明进行重点整治。把“三务”公开作为村(社区)延伸巡察的重要内容,动态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围绕落实情况、公开效果等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检查结果作为乡(镇、街道)政治生态评估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及时出台相应配套制度,形成以制度促公开的常态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