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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男子出狱后再“重操旧业”被批捕

来源:玉屏侗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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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玉屏检察院对涉嫌盗窃罪的杨某批准逮捕。

  因考虑到马路边上有监控,在玉屏县城某处忙活到晚上的工人们将送丝机、角磨机、电钻等工具等放在未上锁的活动板房内就回家休息了。2022年8月4日凌晨,经过事先踩点的杨某骑着盗窃所得的自行车来到该处,趁着没人,将工人们放置在板房内的上述机器及排风扇的铜芯电缆线剪断后盗走,后将电缆线的外皮烧掉卖至废品收购店,得到赃款900余元。经评估,杨某盗窃物品价值人民币3200元。

  玉屏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杨某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2020年11月刑满释放,本次再次实施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盗窃犯罪,该次秘密窃取他人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曾因犯盗窃罪三次被判处刑罚,一次盗窃行为被行政拘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的逮捕条件,社会危险性较大,有逮捕必要。

  检察官提醒:因铜芯电缆线价值大,易取得、易销赃,很多犯罪嫌疑人将其作为实施盗窃的对象,在盗窃的过程中使用破坏性的手段,给人们生产生活造成极大的影响,因此务必要加强防范意识,发现被盗,积极提供线索,协助破案。作为废旧回收的经营者,若对自己收购的物品不加辨别,持放任心态,也终将自食刑罚苦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