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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里:容错纠错让干部勇探索勇担当

来源:中共黔南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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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教育系统公开遴选工作中发放劳务费行为是不对的,你们这样做是没有政策依据的,但是你们参照过往的经验解决该问题,属于改革中的探索,符合容错纠错条件。”日前,龙里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在核查龙里县教育局违规发放遴选教师招聘劳务费问题时说道。

  原来,2021年5月31日,龙里县纪委监委接到教育局违规发放遴选教师招聘劳务费的问题线索,随后对该问题进行初步核实。

  通过查询教育局发放资金流水,与参加招聘遴选教师工作的工作人员和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了解核实到,发放考务费是参照了之前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的做法,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地方性法规中并未对县级组织开展的事业单位人员遴选考试是否可以发放考官考务费进行规定。

  而龙里县教育局在筹备考试的初期,也进行了多方论证调研,其遴选工作方案经过了集体研究决策,在没有法律法规明令允许发放考务费的情况下,参照过往的经验解决该问题,属于改革中的探索,符合容错纠错条件。

  龙里县教育局发放考务费的行为虽无据可依,但符合可予容错的条件,2021年9月27日,该县决定对该问题作予以了结处理。

  据统计,2021年以来,龙里县纪检监察机关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置287人,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置175人,第二种形态处置89人,第三种形态处置13人,第四种形态处置10人。共适用容错纠错情形减轻、从轻或免予处理干部11名。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划分‘失误、错误’与‘违纪、违法’的界限,做到保护改革创新者、鼓励探索者、宽容失误者、纠正偏差者、警醒违纪者。”龙里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道。

  (龙里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