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玉屏侗族自治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洪斌主持会议并讲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长锦、袁丽君、姚源龙、汪红涛及委员共24人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姚芬,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蓉列席会议。县监察委、县人民法院、县政府办、县直有关部门、乡(镇、街道)人大(工委)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财政决算(草案)报告、关于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23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关于2023年1—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关于我县农村供排水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法律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玉屏侗族自治县乡村公路条例》(修订草案)、关于提请将县自然资源局列为2022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单位的议案;并作出决议决定、审议意见。
会议强调,要认真履行宪法赋予人大的监督权,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围绕中心大局,突出监督重点,提升监督实效,以高质量监督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畅通民意渠道,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确保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要进一步提高法治意识,强化配合协作,加强沟通交流,凝聚监督合力,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要不断提高财政预决算审查监督质量,看好政府“账本子”管好人民“钱袋子”;要强化农村饮水状况全面排查和动态监测,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坚决守住供水安全底线;要充分整合资源、人力、财力、信息等条件,建强法律服务队伍,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质量;要切实增强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围绕中心大局,依法履职尽责,为奋力谱写“箫笛名都•侗听玉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贡献更大的力量。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