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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屏遴选7名产业链招商暨驻点招商人员

来源:玉屏侗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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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抢抓发达地区产业转移承接机遇,进一步夯实驻外招商工作,打造高效、专业、精干的驻外招商队伍,推动2024年产业大招商工作成效,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前谋划产业大招商驻外工作,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面向全县公开择优遴选招商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产业链招商设置

  围绕市委、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六大主导产业”,即新型功能材料、大数据、现代能源、生态食品饮品药品、生态林业、生态旅游开展产业链分析、目标企业梳理和外出招商考察,重点围绕硅碳复合材料、储能电站、铝箔生产废旧电池回收利用和铁合金技改升级、碳酸钙填充母料、高分子降解材料、熟料制品、纺织产业园和吨袋、托盘产业链、微钻刀具扩产以及大龙经济开发区现有产业的上下游进行产业链招商。产业链招商人员总计4人,在县招商营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办公,根据需要外出开展招商工作。

  二、驻点招商设置
  设置驻东莞招商工作队,负责粤港澳大湾区的驻点招商和企业服务工作,在深圳或东莞驻点办公,工作队队长1人,工作人员2人,合计3人
  三、选聘方式
  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的方式,在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干部职工中公开择优选聘。根据工作需要,对个别有招商经验的同志也可直接由组织选派。
  其中玉屏经开区推荐产业链招商人员不少于2人,驻点招商推荐人员不少于1人;“四化”牵头部门推荐产业链招商人员不少于1人,驻点招商推荐人员不少于1人;其他政府经济部门推荐人员不少于1人。其余部门推荐不受人数限制。
  四、选聘人员条件
  (一)遴选人员范围
  1.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在编正式干部职工。
  2.县属国有企业在编正式干部职工。
  其中,驻点工作组负责人需为副科级(含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
  (二)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爱岗敬业,拼搏奋进,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4.心理健康,无不良嗜好,无犯罪记录。
  (三)年龄及工作经历要求
  1.产业链招商、驻点招商推荐人选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3.有驾驶经验的优先。

  五、遴选程序
  采取公开报名或组织推荐、综合考察、酝酿选派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19日—1月23日
  2.报名方式和地点:网上和现场报名。(玉屏侗族自治县行政中心463室县投资促进局办公室,联系人:吴月芳,联系电话:0856-3230099)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填写《玉屏侗族自治县遴选产业链招商暨驻点招商人选报名表》(附件1),统一按“单位+姓名”命名,如网上报名发送至邮箱1589691883@qq.com进行报名。
  (二)组织推荐
  县四家班子领导、玉屏经开区领导根据选聘条件,可以直接向县招商营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署名推荐。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根据选聘条件,可以向县投资促进局进行组织推荐。
  (三)考察
  根据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情况,县招商营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要求对报名和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考察,提出拟选聘人选建议。
  (四)酝酿、决定
  对拟选聘驻点招商人选进行酝酿后,报县委、县政府领导审定。报名人员如有疑问,可致电0856-3230099咨询。
  六、驻外招商人员管理
  驻外招商人员专职从事招商工作,招商工作周期原则上不低于1年。招商期间其人事关系和职级原则上保持不变,表现突出的,可按程序优先提拔。
  驻外招商人员的工资、工会福利等由编制所在单位保障,每人每天享受180元生活补贴。工作经费(房租、办公场所租赁费、办公经费、往返差旅费、招商接待费等由县投资促进局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其中办公场地和住宿场所由驻外招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在驻点城市租赁后据实报销。驻外招商人员管理参照《玉屏侗族自治县省外定点招商管理办法(试行)》执行。为鼓励优秀人员参与驻外招商工作,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名额向驻外招商人员倾斜;在干部表彰、选拔任用和职级晋升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或使用驻外招商人员。
  七、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优选工作由县招商营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最终解释,自发布通知之日起开始实施。


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16日

 附件1:玉屏侗族自治县遴选产业链招商 
 暨驻点招商人选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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