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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屏人,这些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你知道了吗?

作者:玉屏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编辑:杨可佳
责任编辑:季佩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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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来源:玉屏侗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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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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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2025年春节将至,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大气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玉屏侗族自治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致信于您:


  一、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专店或专柜不得超量存储和销售劣质烟花爆竹;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一律不得销售烟花爆竹。


  二、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禁止邮寄烟花爆竹,禁止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


  三、购买烟花爆竹,要到取得经营许可的专店、专柜或正规厂家购买。选购时注意查看产品标识,是否有厂名、厂址、合格标志、警示语、燃放说明等,检查外观是否完整,无明显变形、无损坏、无漏药、无毒变。不得购买“三无”“白杆”烟花爆竹。


  四、燃放烟花爆竹,要避免酒后燃放;不得燃放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烟花爆竹;不得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或者向外抛掷烟花爆竹;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不得采取其他危害国家、集体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必须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造成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法律责任。


  请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3年1月19日发布的《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规划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通告明确了禁燃区域和时间:“以县城为中心,东至双桥工业园区,以舞阳村高家凸为界;南至东门坡、南门坡等山岭;西至野鸡河、皂角坪村,茅坪新区(含刘家榜上、屯坡、桐子榜及张家坡一带);北至红花村,以红花小桥为界。每年农历除夕12时至正月初二24时、正月十五12时至次日凌晨1时外,其余时间一律禁止。”感谢大家的理解与支持。祝大家新年快乐、身体健康、万事如意、阖家幸福!


玉屏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