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玉屏侗族自治县以“民心党建”为引领,将党建工作与发展、服务有机结合,按照“党建引领、自治基础、法治保障、德治支撑”的总体思路,不断探索基层治理新方法、新路径,纵深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建设,着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时代基层治理新格局,有效提升了乡村精准治理水平。
加强基层组织,提升基层治理领导力
一是建立先进党支部联系未达标支部、党员领导干部联系未达标支部工作机制,围绕“基本组织设置规范化、基本队伍建设规范化、基本制度运行规范化、基本任务落实规范化、基本保障配套规范化”的目标,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着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领导基层治理的坚强战斗堡垒,切实把党组织的政治优势转化为治理优势。二是构建以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村(社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居)民委员会为主体,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为纽带,各类经济组织为支撑,联建帮扶部门共同参与的乡村治理组织体系。涉及基层治理重要事项、重大问题均由村党支部研究讨论后按程序决定,切实增强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组织力。三是推行“党员+网格”融入式共治,充分发挥支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联村包户、驻点帮扶、党员报到、设岗定责、志愿服务等活动,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地,开办“扶贫微工厂”和“四点半课堂”,不断创新活动开展方式、丰富群众业余生活,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住得下、融得进”。
加强村民自治,提升基层治理内生力
一是全面落实村(社区)“两委”成员资格联审机制,严把人选入口关。同时,建立健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联系群众机制,经常性开展入户走访,为群众提供就业、养老、医疗等服务,不断加强对困难群众和特殊人群的关心关爱。二是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健全完善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等议事决策操作规程,全面落实村“两委”联席会议,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实现党组织领导下的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形成了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的村民自治工作新格局。三是探索建立乡村治理组委会模式,以村民组或自然村寨为基本治理单元,引导本土优秀党员、致富能人、春晖使者等群众自发组建村民(居民)组委会。在村(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重点围绕党的政策宣传、党务村务监督、产业发展、矛盾纠纷化解、环境整治等开展工作,确保群众的事情,由群众议、群众评、群众定,切实提高村民参与本村发展的积极性。
加强法治建设,提升基层治理约束力
一是建立健全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工作经验和熟悉农村(社区)情况的人员,开展党员律师进驻干群连心室、法律援助进村、法律顾问进村等工作,为基层法治管理提供专业意见、为党员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引导依法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不断满足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群众法律服务需求。二是大力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积极培育农村“法律明白人”,将村(社区)干部、致富带头人、村民组长等培养成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村(居)民,实现了全县每个村(居)民组都有一名农村“法律明白人”。三是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铜仁党建直播间等为载体,定期开展“法律进乡村”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农村广播系统,加强普法宣传力度,通过举办法律讲座、发放知识手册、巡回法庭审判等方式,切实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和为民意识,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引导基层群众逐步养成主动学法的良好习惯。
加强道德培育,提升基层治理软实力
一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推动德治工程融入乡村治理体系。大力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等活动,有力提升了群众的思想道德水平。二是健全村(社区)道德评议机制,对敬业奉献、孝老爱亲、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助人为乐等方面的道德模范,持续开展“最美玉屏人”“好媳妇、好儿女、好公婆”等评选活动,积极营造崇德向善、诚实守信、互助友爱的良好社会风尚。三是探索建立社会工作者参与基层治理工作体系,吸纳社会力量大力整治大操大办、滥办酒席、厚葬薄养和人情攀比,倡导文明节俭乡风;大力整治“假、恶、丑”,倡导“真、善、美”的诚实守信乡风;大力整治黄赌毒、封建迷信、非法宗教活动,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倡导崇尚科学文明乡风,不断引导党员群众崇德向善,逐步形成了共同关注、共同推进、成果共享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