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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玉屏征集“村霸”“乡霸”“沙霸”等突出黑恶和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

作者: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安局
编辑:季佩佩
责任编辑:徐雪
校对:杨可佳
审核:覃嵩松
来源:玉屏侗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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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安局关于征集

“村霸”“乡霸”“沙霸”等突出黑恶和

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部署要求,坚持重拳严打“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突出黑恶势力和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活动,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舌尖上的安全,着力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特向社会公开征集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问题线索征集范围

  (一)严打“村霸”“乡霸”“沙霸”等突出黑恶方面

  1.“村霸”“乡霸”黑恶势力采取贿赂、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拉帮结派,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欺压群众,操纵破坏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财产,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欺压残害百姓,实施非法占地、暴力拆迁、强揽工程等违法犯罪活动。

  2.“沙霸”“矿霸”黑恶势力非法垄断土地资源、水资源、矿产资源、森林、山岭、荒地等自然资源,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前科劣迹人员实施非法开采、盗采河沙、滥伐滥采、恶意竞标、暴力围标,破坏生态环境、扰乱市场秩序,或以暴力手段垄断资源牟取非法利益等违法犯罪活动。

  3.“市霸”黑恶势力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文化旅游等行业领域,雇黑佣黑,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实施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随意殴打群众、煽动闹事、干扰破坏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等违法犯罪活动。

  4.“街霸”黑恶势力在商贸集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建材集中经营区域等重点场所,欺行霸市、抢占资源、垄断经营、强拉客源、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方面

  1.经营肉及肉制品的批发市场、集中交易市场、商场超市、入网食品经营者等,采购、销售病死畜禽产品、来源不明及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非法买卖、伪造检疫合格证明等问题。

  2.夜市、烧烤店、火锅店、大排档等餐饮服务单位、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采购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走私冻肉,采购、制售假冒牛(羊、鸡)肉及肉制品,非法使用亚硝酸盐,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

  3.肉制品加工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违规使用鸡、鸭等其他肉类冒充(或掺入)牛羊肉及其制品,以其它畜禽血产品假冒鸭血制品,使用未切除“三腺”、病变淋巴结及病变组织的“糟头肉”、毛皮动物胴体肉等生产加工食品等问题。

  4.违法使用“瘦肉精”等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化合物,以及注水、注药或者注入其它物质,以及不按规定自行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委托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处理等问题。

  5.未经许可或备案从事肉制品生产加工的黑窝点、黑作坊,以及销售来源不明的熟食、卤味、腌制等肉制品;走私冷冻肉类产品更换包装、非法销售等问题。

  6.肉制品生产企业、小作坊生产、经营添加非食用物质、农兽药残留超标、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

  7.肉制品及副产品中,违规添加有毒有害物质,使用福尔马林进行浸泡、非法使用亚硝酸盐等进行非法制作、销售等问题。

  8.商超、便利店、旅游特产零售店、餐饮店以及摊贩等制售假冒伪劣旅游风味食品特产等问题。

  9.其他生产经营畜禽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肉制品等问题。

  二、举报线索要求

  (一)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可包括被举报人的姓名、联系电话、户籍等基本情况,实施违法犯罪的时间、地点、经过、结果等有关违法犯罪的具体内容,物证、书证、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

  (二)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告陷害他人,对故意捏造事实和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对举报提供线索者,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三、线索举报方式

  群众可通过电话、信件和实地举报的方式提供违法犯罪线索。

  举报电话:0856—3229415

  举报地址: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安局二楼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办公室、森林公安办公室

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