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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屏枹木垅:“四自”模式绘就基层治理新画卷

作者:洪雪、杨春艳
编辑:徐雪
责任编辑:季佩佩
校对:吴兆宁
审核:覃嵩松
来源:玉屏侗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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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皂角坪街道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把群众自商、自筹、自建、自管作为枹木垅村乡村治理的重要抓手,全力提升群众自治积极性,激发基层治理活力,逐步实现“群众议事新格局、资金来源新渠道、建设主体新对象、管理服务新机制”目标,打造成为基层治理示范村。

  党建引领村策“自商”定方向,构建群众议事新格局。通过构建“一约四会”村民自治体系(村规民约、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会),打造“院坝会”“代表会”“第二村委会”等多层次协商平台,形成“四自”治理(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立体化协商格局。村党支部牵头,组织村“两委”、驻村工作队、群众参与村级例会,共同推进耕地补贴核实、产业奖补等民生工作,累计完成耕地补贴核实200余亩、产业奖补40余万元。同时,完成《村规民约》修订、村民组活动广场修复等事项决策,谋划集体经济壮大、垃圾分类推广等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实现民事民议、民事民决、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良性互动,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保障。 

  党建引领村资“自筹”聚合力,打通资金来源新渠道。在乡村建设进程中,坚持党建引领、群众主体原则,通过村民组统筹安排,充分发挥党员示范带头作用,推动群众思想从“要我建”向“我要建”转变。一方面,建立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实行群众自筹资金、主动参与模式,所有资金的使用情况均由村民组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做到“群众的事群众说了算,群众的事群众自筹资金干”;另一方面,在完成村内“三资”清理和“两清两改两治理”摸底的基础上,积极对接特色小寨、东西部协作等项目,多渠道争取财政衔接资金等上级支持。2017年以来村民自筹50余万资金用于乡村发展。同时,前往黔东南州岑巩县大有镇塔山村考察学习,借鉴其在村级治理和集体经济发展方面的先进经验,为乡村建设注入新动能,形成了内外联动、共建共享的良好格局。

  党建引领村基“自建”提品质,优化建设主体新对象。推行“集体主导+村民参与”共建模式,通过建立自主规划、自主筹资、自主建设机制,构建起“村集体统筹协调+村民全程参与”的乡村建设体系。因地制宜实施“村民自主共建”工程,鼓励村民根据自身条件以“资源入股”方式参与村庄建设:有技术的提供技术支持,有物资的按成本价供给,有土地的采取经营权入股,富余劳动力以工代资,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在具体实践中,枹木垅村易家组、桥边组村民积极响应,通过自筹自建方式完成了多项基础设施建设:修复垮塌路面40米,改造休闲亭楼,修缮凉亭瓦片,增设垃圾箱存放区,硬化地面10余平方米,清理疏通排水沟70余米,清除杂草150余平方米等。这种共建模式既确保了建设项目符合村庄整体规划,又充分体现了村民意愿,实现了基层治理效能与乡村建设品质的双提升,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可复制的实践经验。

  党建引领村务“自管”保长效,搭建管理服务新机制。构建“积分制+多元共治”乡村治理体系,通过制定《枹木垅村积分制管理办法》,形成“支部引领、党员带头、群众主体、多方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建立全民参与激励机制。运营惠民兑换超市,将志愿服务、矛盾调解等事项量化为积分指标,引导村民通过义务巡逻、废旧回收等行动积累积分兑换物资,同步开展“乡风文明评议”“最美庭院评比”等活动,激发村民参与热情。构建多元协同治理网络。在村支两委主导下,整合驻村工作队、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村医等力量,组建“1+3+N”治理团队(1个党支部+3支专业队伍+N名村民代表),参与矛盾纠纷调处、重点人员走访等事务,实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深化村民自治实践。通过“四民”工作法(民事民议、民事民决、民事民办、民事民管),有效激发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内生动力,实现人居环境提升与乡风文明建设双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