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原建档立卡户家庭学生需出具属于原建档立卡户的证明进行申请,其他困难家庭学生由村委会(居委会)出具低收入家庭证明(落款时间需为2025年X月X日),见义勇为人员或子女需提供见义勇为佐证材料(县级及以上见义勇为工作机构表彰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3、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尚未收到录取通知书的学生可提交官网录取信息截图打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页纸上,与原件大小一致)。
5.学生本人银行卡复印件(提供他人银行账户者不予受理)。
团县委联系方式:0856—3221130
地址:玉屏行政中心前6楼616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