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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贺!玉屏这些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

作者:微铜仁
编辑:吴斯灵
责任编辑:季佩佩
校对:徐雪
审核:覃嵩松
来源:微铜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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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铜仁市委  铜仁市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铜仁市民族团结进步

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


(2026年1月20日)


近年来,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全面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涌现出一大批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授予中共碧江区委党校等50个集体“铜仁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授予饶林海等100名个人“铜仁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好模范表率作用,引领全市各族人民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为巩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成果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模范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全市各族人民要以受表彰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为榜样,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旗帜,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坚定信心、苦干实干,稳中求进、善作善成,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创造新的更大业绩,为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展现绿色铜仁现代化建设新风彩而努力奋斗。


附件:


1.“铜仁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名单

2.“铜仁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名单


(此件公开发布)

中共铜仁市委 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铜仁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

其中,玉屏这些集体和个人受到表彰↓↓↓

附件1

“铜仁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名单




玉屏侗族自治县(4个)


中共玉屏侗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


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平溪街道办事处


玉屏侗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


贵州黔玉油茶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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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龙开发区(1个)


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附件2


“铜仁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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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屏侗族自治县(7名)


吴  琼(女,侗族) 中共玉屏侗族自治县委宣传部七级职员、枹木垅村驻村第一书记


熊  蕾(女,侗族) 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教导员


田  芳(女,土家族) 玉屏侗族自治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党组成员


徐昭阳(苗族) 玉屏侗族自治县冲龙路消防救援站站长


钟  轶(侗族) 玉屏侗族自治县朱家场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姚丽敏(女,侗族) 玉屏侗族自治县麻音塘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刘  沙(女,侗族) 玉屏侗族自治县田坪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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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龙开发区(2名)


陈  静(女,侗族) 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主任


李德清(女) 贵州大龙汇成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行政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