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治本在得人,得人在审举,审举在核真。”政绩考核评价是干部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观察识别干部、激励担当作为、校准施政导向的重要制度安排,发挥着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的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引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完善差异化考核评价体系,提高考核的针对性和科学性,让考核指挥棒真正管用”。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正确政绩观与科学考核评价体系之间的内在联系,为新时代健全科学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提供了根本遵循。
政绩观与政绩考核评价体系之间存在着相互影响、相互塑造的内在关系。一方面,政绩观作为价值取向,规定着考核评价“为什么考、考什么、怎么考、怎么用”的根本方向。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求考核评价体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以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为标准。另一方面,考核评价体系作为制度安排,深刻影响和塑造干部的施政行为和工作取向。考核指挥棒指向哪里,干部的精力和资源就会投向哪里。制度设计科学,正确政绩观就能得到巩固和强化;制度设计失当,错误政绩观就可能滋长蔓延。因此,健全科学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实质上是把正确政绩观从原则要求转化为制度规范,把政治要求、人民立场和发展导向落实为刚性的评价标准和长效机制,使之成为各级干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基本遵循。
在全党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之际,进一步健全科学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具有重要而紧迫的现实意义。越是在发展任务重、风险挑战多、改革攻坚难的关键阶段,越需要通过健全科学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立起鲜明导向、校准行为坐标、强化制度约束、形成正向激励,切实把考核导向转化为干事导向,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