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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玉屏侗族自治县
不动产登记窗口移交的通告
全县各企业、广大居民朋友们: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相关工作部署要求,自2026年7月6日起,大龙经济开发区不动产登记事务由玉屏侗族自治县经办。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通告发布之日,大龙经济开发区内所有不动产登记事务均由玉屏侗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大龙经济开发区撤销不动产延伸窗口。
因事务移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咨询电话:0856—3320098
玉屏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