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侗族自治县
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国有资产公开出租出售公告
为切实发挥国有资产效益,规范管理国有资产,提高资产使用率,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现我公司有一批国有资产面向社会公开出让,所有资产均可出租或者出售,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个人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产处置方式
本次公示所有国有资产不单独限定出售或出租。意向方可根据自身经营及使用需求,自主选择承租经营或直接购买两种方式参与报名,县扶投公司分别接受租金报价、转让售价报价,择优确定合作方。
二、资产概况
云起小镇安置区房产共29套,总建筑面积3608.62㎡;云起小镇商业区商铺共24栋,总建筑面积14121.86㎡;老寨集中建房安置点房屋共8栋,总建筑面积1725.05㎡。资产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办公、住宅等,以实际产权登记用途为准。详细资产清单、坐落位置、建筑面积等明细资料见附件,也可在公告期内到县扶投公司资产运营部办公室现场查阅。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出租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社会组织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与报名。
2.参与主体需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资信状况良好。
3.经营使用须符合法律法规、生态环保、安全生产、产业管控规定,严禁从事违法违规、高污染、高风险经营项目。
4.意向方自行承担资产过户、改造、经营所涉及的全部政策合规审查及相关风险。
(二)出售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社会组织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与报名。
2.具有足额支付资产价款的能力。
四、报名时间内容及踏勘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2026年8月12日起1个月内。
(二)报名地点:玉屏侗族自治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运营部办公室。
(三)踏勘方式:公告期内意向方可自行现场踏勘,也可预约工作人员陪同踏勘,资产现状一经报名即视为认可。
(四)所需资料:
1.承租方: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社会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2.购买方:自然人应当按要求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办理产权过户、登记等相关手续所需全部资料;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办理产权过户、登记等相关手续所需全部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五、交易方式及规则
(一)同一资产意向方可自主选择租、售任一方式报价。
(二)同一资产意向方租金报价或转让售价报价,在符合国有资产处置规定前提下价高者得。
(三)意向方可到县扶投公司资产运营部办公室面谈租金、售价。
(四)意向方与我公司协商一致后,在规定时限内足额缴清租金或资产全款。
(五)款项缴清后5个工作日内,双方签订《国有资产租赁合同》或《国有资产转让买卖合同》。
(六)资产交付后,涉及过户办证、税费、水电改造、装修维修、搬迁清运等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或购买方自行承担。
(七)租赁经营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不得转租转借(合同另行约定除外);资产受让成交后,权属及后续使用、处置权归受让方所有,按国家政策依规办理权属变更。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所有资产按现状交付,意向方报名即视为充分知晓资产全部现状、瑕疵及使用限制,成交后不得以此为由提出降价、退款、补偿等诉求。
(二)本公告解释权归玉屏侗族自治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三)本次处置相关事宜如有变更,以公司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七、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娟
联系电话:18311827761
附件:
1—1云起小镇安置区房产情况表
1—2云起小镇商业区商铺情况表
1—3新店老寨集中建房点房屋情况表
1—4云起小镇安置区、商业区平面图
玉屏侗族自治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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