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中国共产党玉屏侗族自治县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

受中国共产党玉屏侗族自治县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主席团委托,邓承鹏同志主持会议。
全会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玉屏侗族自治县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办法》;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中国共产党玉屏侗族自治县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果经中国共产党玉屏侗族自治县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批准。邓承鹏、李波、潘大勇、唐勇、李晓琴、高嵩、刘山林当选为中国共产党玉屏侗族自治县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邓承鹏当选为中国共产党玉屏侗族自治县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书记;李波、潘大勇当选为中国共产党玉屏侗族自治县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副书记。
邓承鹏代表新一届县纪委领导班子讲话。他强调,中国共产党玉屏侗族自治县第十五次代表大会,是在全县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奋力推进“十五五” 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大会审议批准了中国共产党玉屏侗族自治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第十五届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今后五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系统部署。县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将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坚守初心使命,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持之以恒深化正风肃纪反腐,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向党和全县人民交出满意答卷。